標題:
威望維持機制 [2006年1月17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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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無月
時間:
2005年7月21日 03:36 AM
標題:
威望維持機制 [2006年1月17日改定]
作者:
水無月
最後修改:
17/1/2006
■
聲名
如欲
轉用
、
轉載
或
修改
此機制,請務必註明是
轉用
、
轉載
或
修改
自
動漫天堂X-威望機制
,
並註明[作者:
水無月
網站:
http://acg-x.net
電郵:
[email protected]
] ,多謝合作!
■
注意
請先看完整篇
威望機制
才來看這篇維持機制,否則有很多地方也可能會不太明白。
■
前言
由於威望在論壇中是屬於很寶貴的東西來的,所以在下一直在想:「現在的威望機制好像還不夠完善,不能表達出威望是多麼寶貴的啊。」
沒錯…只要完成增加條件後,然後乖乖的遵守板規,這樣便可以把威望維持下去了……
所以這次在下實行這機制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威望的重要性和寶貴的程度。
■
解說
威望維持即是把
現時的
威望
保持
下去的意思。要維持威望的話,則要
達成
維持條件並申請審批才行。
若沒有達成條件,那威望便會被減去
1
。但維持機制只會對威望為
+2
或
+2
以上的會員才
有效
。
即是威望為
+1
或
+1
以下者將
不會
受機制的影響,即使他們
沒有
達成維持條件也
不會
被減去威望。
此外,論壇職位身份為子論壇板主以上,威望在
基本值
或
基本值
以下的,亦同樣
不
受機制的影響。
即是板主們都不會因
沒有
達成維持條件而被減威望至
基本值
以下,但只要威望在
基本值
以上的,就同樣會受機制影響。
■
條件
以下便是維持的條件,條件會按現時的威望不同而有所不同的。
現時的威望為
+2
:一個月內分享
2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3
:一個月內分享
3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4
:一個月內分享
4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5
:一個月內分享
5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6
:一個月內分享
6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7
:一個月內分享
8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8
:一個月內分享
100MB
的東西
現時的威望為
+9
:
N/A
現時的威望為
+10
:
N/A
註:一個月是代表三十天。
分享的東西可以是CG、動畫、漫畫、歌曲、遊戲、軟件等等…
MB數是以
壓縮前
的檔案大小來計算的。(沒壓縮就是直接計算啦)
如MB數含有小數點,則
四捨五入
。
■
限制
維持機制和威望機制一樣,都有著同樣的限制。
◆
時間限制
時間限制即是每當維持了威望之後,都必須要等待至被加了威望那天後的一個月才會
再次
計算維持威望的條件。
簡單的說是在等待的期間,你所分享的東西是
不會
被計算的。
什麼是「被加了威望那天後的一個月」,請參看下一部份「計算」。
◆
方式限制
所謂的方式限制是指分享方式的限制。
分享東西的方式
必須
是上傳至網絡空間,然後貼上連結供大家下載。(使用
心眼
也可)
使用FTP或BT分享或其他如E-mail等的方式將
不會
受理。
還有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使用類似CM般的空間,即檔案保存的時間是有限制,而保存的時間亦少於10天的。
請於檔案在自爆後,自己再重新上傳檔案一次,否則不會受理。
CM空間網址:
http://www.chinamofile.com
◆
其他限制
所有分享的東西,必須分享至壇主或總板主審批過後才會被計算。
若在壇主或總板主審批之前掛了,則視為沒有分享過。(審批一般在七個工作天內完成)
■
算法
這算法不是指分享的東西,而是指維持機制是何時開始計算的。
每當您申請威望,經在下或總板主審批成功後,您的威望便會被加了。
如果您
被加了後
的威望為
+2
或
+2
以上,那麼您便需要從
被加了
威望的那天開始完成維持條件。
完成條件並申請審批成功後,您的威望將可以維持至您被加了威望那天後的
一個月
,
過了那一個月後,那麼你便需要再次完成維持條件和申請審批,才可以繼續維持威望,如此類推。
此外用來申請威望的分享和用來申請維持威望的分享是
不可以
重複的。
例:
假設有一位會員,他的威望申請
剛剛
被在下或總板主審批成功了,審批成功的日期為2月13日。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
+2
,那麼他便需在3月15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並申請審批來維持他的威望
+2
。
若他不能如期完成,則會被減去威望1。
如他成功完成了維持條件,那麼他便要在3月16日至4月15日期間再次完成維持條件和申請審批才行……如此類推。
另外會有一些特殊的個別情況,在下不懂以言語來解釋寫明…
所以在下會用下面的特例來作說明。
特例:
假設有一位會員,他的威望申請
剛剛
被在下或總板主審批成功了,審批成功的日期為3月19日。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
+3
,那麼他便需在4月18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他的威望
+3
。
該名會員在3月22日便完成了維持條件且審批成功,並再於4月3日再次完成條件並申請審批,
申請審批的結果必定不會成功,因為他下次再需要完成維持條件的日期是4月18日至5月18日。
在該段時間
以外
的日子所完成的條件與申請都
不會
受理的。
特例二:
假設有一位會員,他的威望申請
剛剛
被在下或總板主審批成功了,審批成功的日期為7月10日。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
+4
,那麼他便需在8月9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他的威望
+4
。
但該名會員並沒有因為他的威望已是+4而滿足,他再次完成了增加威望的條件,來申請增加威望。
這樣做是
可以
的,而且完成維持條件的限期亦會被壓後至他再次申請威望並成功審批的那天至那天後的一個月。
唯一要注意的是,他用來作申請增加威望的分享
必須
要在7月10日
之後
的一個月,即8月10日才可以。
特例三:
假設有一位會員,他的威望申請
剛剛
被在下或總板主審批成功了,審批成功的日期為6月22日。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
+5
,那麼他便需在7月22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他的威望
+5
。
但該名會員和並沒有因為他的威望已是+5而滿足,他完成了增加威望的條件,來申請增加威望。
這樣做是
不可以
的,因為基於威望機制中的
時間限制
,威望升至+5後,必須要等待一個月,增加威望的條件才會被計算。
所以他
必須
要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威望,再於7月23日以後才可以計算增加威望的條件來增加威望。
※請務必要看完全部三個特例!
■
申請
如果你已
完全
符合維持威望的條件,可以到下面的文章申請維持威望…
申請維持威望的文章:
http://bbs.acg-x.net/viewthread.php?tid=3&fpage=1
■
結語
如有任何意見或問題可以在
此文章回覆
,謝謝合作!
※本論壇保留取消或修改此機制的內容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
[這篇文章最後由 Kyou 在 2006年1月17日 04:12 AM 編輯]
作者:
京美子
時間:
2006年2月2日 07:34 PM
問題.....
請問有什麼東東改變了...
另外....
peach君不是失蹤n日的嗎....
怎樣改主題的.....
...
再另外....
若果小妹想知道自己的「威望到期日」....
可以從什麼途徑調查嗎??
像是現在....
小妹已忘了何時維持過威望的......
就這樣~~
作者:
Kyou
時間:
2006年2月3日 09:01 AM
>請問有什麼東東改變了...
特例二
原先的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4,那麼他便需在8月9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他的威望+3。
更正後的
而他的威望被加後是+4,那麼他便需在8月9日前完成維持條件來維持他的威望+4。
>peach君不是失蹤n日的嗎....
>怎樣改主題的.....
這是兩回事。
>若果小妹想知道自己的「威望到期日」....
>可以從什麼途徑調查嗎??
從你申請加威望後開始算。
比如說你今天2月3日加威望,那麼到期日便是3月5日。一直到3月5日前沒完成維持就會被扣1。
如果你完成了,那麼下次日期就從3月6日到4月4日,以此類推。
期間中若有再次申請威望不在此限,因為日期會跟著變動。
>像是現在....
>小妹已忘了何時維持過威望的......
到期日2月6日。
[這篇文章最後由 Kyou 在 2006年2月3日 09:04 AM 編輯]
作者:
京美子
時間:
2006年2月4日 03:01 PM
>特例二...(略)
小妹沒留意......
>這是兩回事...
不是只有自己的主題才能編輯的嗎.....
>從你申請加威望後....(略)
這個小妹明白...問題是小妹忘記了維持日....
要重找回那回覆還有點難度的說....
>到期日2月6日...
糟糕.......原來要到期了......
小妹現在去分享物了.....(不過沒什麼好物的說.....)
作者:
kuluolide
時間:
2006年2月23日 12:35 PM
我为什么威望下降了?
作者:
kamillehin
時間:
2006年3月15日 12:02 AM
跟上文意思正常不會下跌至0威望,但為何我下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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